焦作市宇华实验学校校园餐厅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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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标人:

 

宇华教育集团旗下焦作市宇华实验学校为提高校园餐厅的供餐服务,现以招标的形式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较强管理能力、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公司进驻承包经营。现根据招标公告的报名情况,向您发出招标邀请:

 

一、 校园基本情况

焦作市宇华实验学校位于焦作市示范区世纪路与民主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校区内共建有学生餐厅二座,前期已投入使用。餐厅主体结构符合规范,建筑配套设备设施完善,室内基本装修完整。幼儿园餐厅一层、大餐厅共三层(需设置教职工就餐区域),总建筑面积:7500 平方米左右。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餐饮公司,具体独立法人 资格,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金600万元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丰富的校园餐厅承包经营经验,具有稳定的餐厅运营团队及承担大型餐饮供餐的能力,诚信、守法、微利经营,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违法或被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投标人需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有为发展、提升学校餐饮业贡献力量的理想和目标,秉持“ 以师生服务为宗旨,营养健康、环保节约、微利经营 ”的经营理念。

2.拥有近三年内中小学以上大型集体餐饮经营服务实例,各项业绩需提供实例合同、照片、图片等证明材料,并可实地考察。

3.具有完备的校园餐饮经营各环节的制度规范,要求内容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各项制度须涵盖日常餐饮操作、食品安全、原材料管理、人身安全、卫生消毒、天然气使用、消防安全等。

4.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不接受资质挂靠、委托报名。

5.必须自行组织、运营、管理团队,进行必要、完毕的的设备及装修投入,并承担一切因承包经营引起的各种经济、法律责任。

6.宇华教育集团总务部有权利对承包公司在经营中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卫生、食品安全、进货渠道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7.投标人需独立承包经营餐厅,禁止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禁止私自分包转包,禁止擅自扩大餐饮经营范围。

 

三、经营要求

1.学生餐饮供应方式:

中标人经营餐厅应充分体现民族、地域特点,符合中、小学生的饮食习惯和营养结构,遵守校区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并以有特色的套餐、风味小吃品种为主,保证每天三餐(小学含两次加餐)。

经营前中标人必须对其餐厅所经营的品种向校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审核。

2.教工餐及假期值班人员的餐饮供应方式:中标人负责校区校内的教职工餐,中标人免费为校区指定的跟餐教职工提供职工餐。

3.招标人及校区有权利对中标人的食品原料采购进行监督和管理,中标人应向校区报送采购食品的相关资质证明和正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凡发现不合格或“三无 ”产品, 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中,不得改变餐厅的主体结构、基础设备设施、基础装修、消防设施、水电气路等设施布局等。

5.承包费用结算方式:中学就餐学生自主消费,学生直接与承包人结算,校区不参与餐费结算;小学生部分,按招标人给定标准供应,校区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费用。

6.承包期限:暂定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8 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其他要求以另行签订合同规定。

 

四、现场踏勘

投标人必须首先自行到现场踏勘,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踏勘和认真的分析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和估价,并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一旦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加重招标人义务等要求。投标人须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由于踏勘过程中所发生一切意外损失、损坏等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王雨,电话: 15555422221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应充分完整,涵盖承包经营的规划设计方案,包含公司概况,相关业绩,投标授权书、相应资质文件、经营方案、承包理念、管理制度、装修设计、资金设备投入、团队建设、膳食品种等等。标书一正三副,密封。

 

六、开标时间:2024 年7月31日上午 9 点

 

七、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路金汇西街宇华教育四楼。请投标代表携密封标书准时参标。

 

招标联系人:王雨  电话:15555422221

 

 

 

宇华教育集团总务部

202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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